為了使福建廢水處理後達標排放或進行回用,在處理過程需要使用多種化學藥劑。根據用途的不同,可以將這些藥劑分成以下幾類:
1、絮凝劑:有時又稱為混凝劑,可作為強化固液分離的手段,用於初沉池、二沉池、浮選池及三級處理或深度處理等工藝環節。
2、助凝劑:輔助絮凝劑發揮作用,加強混凝效果。
3、調理劑:又稱為脫水劑,用於對脫水前剩餘汙泥的調理,其品種包括上述的部分絮凝劑和助凝劑。
4、破乳劑:有時也稱脫穩劑,主要用於對含有乳化油的含油廢水氣浮前的預處理,其品種包括上述的部分絮凝劑和助凝劑。
5、消泡劑:主要用於消除曝氣或攪拌過程中出現的大量泡沫。